经过多年高速发展,快递业已成为社会商品流通的重要通道。面对国内快递业服务质量差、核心竞争力低的局面,运用并购手段推动快递业整合重组将成为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横向纵向并购次第展开
李鲁辉认为,快递业的整合将以两种模式展开,即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
横向并购指快递企业之间的相互整合,依据当前市场格局可能出现大型民营快递企业收购小型民营快递企业和外资快递收购民营快递两种交易。目前,快递业中大型民营企业如顺丰速运、申通快递等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在中小线城市网络较为薄弱。随着一线城市竞争加剧及中小城市快递需求增长,向中小城市扩张成为大型快递企业的必然选择。而中小城市快递市场目前主要被当地小型快递企业占据,这些小型企业在本地市场通常具有较广泛的配送网络,但资本实力有限,在行业政策影响调整下面临出局危险。此时,大型民营快递企业收购这些小型快递企业,不仅可以完善大型民营快递企业的网络体系,也将使小型快递企业获得资金及技术上支持。
外资企业目前主要占据国际及港澳台快递市场,规模庞大的国内快递市场对外资快递企业充满诱惑。虽然新《邮政法》规定:“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但《邮政法》并没有对“外商”概念进行详细规定,这使得外资快递企业对该市场仍充满遐想。通过收购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快递企业,从而“迂回”进入国内快递市场或将是外资快递企业的现实选择。2009年上半年,市场传闻DHL欲通过在华子公司中外运-敦豪以3亿元的价格收购上海的全一快递,这或将引发外资快递在华扩张新一轮热潮。
快递业的纵向并购指快递企业向快递产业链上下游扩张,未来快递业的纵向并购将以快递企业整合交通运输企业为主。目前,国内快递企业除中国邮政外,其他在快速运输方面都存在着一定障碍,这已经成为快递企业的发展瓶颈。民营快递企业的运输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使用航空运输的企业较少。而国际快递行业发展经验表明,航空运输是提高快递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010年初,由顺丰速运参股成立的顺风航空完成首航,标志着民营快递企业正式进军航空快递市场。随着国内快递企业实力不断壮大及航空领域逐步开放,民营快递企业参股、控股航空企业的条件正日渐成熟。
行业前景为并购提供了动机。
持续稳定增长的国内宏观经济,为快递业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2007-200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快递市场规模增长2%左右。国际金融危机虽然使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出现下滑,但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步复苏及我国经济的强劲反弹,快递市场回暖势头明显。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全国快递业务量已超过2008年同期水平。
而近年来新起的网络购物市场,为快递业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带动的包裹量超过5亿件,占快递业全年业务量的1/3左右。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网络购物发展迅速。CN-NIC发布的《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称:2009年上半年全国网络购物消费金额总计1195.2亿元,占同期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2%,其中C2C购物支出占网购总金额的89%。由于网络购物特别是C2C交易通常选择第三方快递企业进行商品配送,因此网络购物为快递业提供了充足的业务来源。与国内最大C2C交易平台淘宝网合作密切的圆通、申通等快递企业,其六成以上的业务量都来自网购交易。
快递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为快递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快递企业除采取加盟、自建操作点等方式开拓市场外,利用收购、兼并现有快递企业可以快速扩大市场规模。
快递业的行业特征也为并购提供了动力。
快递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特征,快递企业之间的整合可从多方面产生管理协同效应。首先,快递企业并购可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延伸快递网络,由此提高企业业务量并增加业务收入。其次,快递企业整合可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特别是知名的大型快递企业整合小型快递企业之后,可以使大企业的品牌、声誉等无形资产得到充分利用。最后,快递企业整合可优化快递员、车辆配置,提高企业揽收、投递效率,从而降低经营成本。快递行业的这种行业特征,决定该行业应具有适度的集中性,快递行业目前较低的集中度必将通过并购整合而提升。
政策调整为并购提供了机遇。
新实施的《邮政法》规定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并设置了快递行业的准入门槛。《邮政法》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并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虽然邮政企业专营范围目前尚未正式出台,但《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草案)》拟将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100克以下的业务划为邮政企业专营范围。
目前国内登记备案的5000多家快递企业中,大多数企业的规模都较小,快递行业的门槛将把部分经营者挡在门外。而邮政专营范围的划定,也将使众多小快递企业面临生存危机。分量轻、体积小的快件业务正是快递企业利润蛋糕上的黄油,目前占据部分快递企业业务量的40%-60%。行业政策的调整将增强部分从业者的退出意愿,而这其中不乏具有一定市场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这些企业将成为大型快递企业并购的合适对象。
并购整合条件逐渐成熟
李鲁辉按照快递企业性质及规模,将我国快递业企业分成了四类:
第一类是外资快递企业,包括联邦快递(FEDEX)、敦豪(DHL)、天地快运(TNT)、联合包裹(UPS)等,外资快递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雄厚的资金以及发达的全球网络;第二类是国有快递企业,包括中国邮政(EMS)、民航快递(CAE)、中铁快运(CRE)等,国有快递企业依靠其背景优势和完善的国内网络而在国内快递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第三类是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包括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等,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在局部市场站稳脚跟后,已逐步向全国扩张;第四类是小型民营快递企业,这类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但管理比较混乱,其主要经营特定区域的同城快递和省内快递业务。
随着快递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及新《邮政法》的实施,李鲁辉认为,快递业并购整合条件逐渐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