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天津港事件,快递物流安全梳理
此次“8.12”事件,带走了那些来不及说珍重的生命,尤其那些消防员的离去,让人潸然泪下:感动的哭,也伤心的哭;而失去的财产已经无法挽回,经受的伤痕也只能让它慢慢愈合,但有的事现在是必须反省也必须要做的,尤其是所有的物流企业!
广州市健朗物流有限公司面对同行的不幸表示深深的哀痛,同时号召同行检测并健全物流安全设施,而健朗物流也在进行一次从上至下的物流安全检测,防范于未然!
健朗物流首先召集所有司机、操作员、业务员等相关负责人重新申令违禁货运的违禁运输品,主要是:
第1条爆炸品:如烟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第2条气体:如压缩气体、干冰、灭火器、蓄气筒、充气球体、救生器、易爆开的车安全气囊、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灯泡等;
第3条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起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喷雾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
第4条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碳、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固体胶等;
第5条毒性和放射性物品:如农药、锂电池(锂电池的收寄标准请参照邮件“关于锂电池是否界定为航空禁寄品的通知”)等;
第6条腐蚀品:如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等;
第7条磁性物体,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如验钞机、音箱、磁铁等含磁性的物体;
第8条 妨碍公共卫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第9条 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放射性物质,具有腐蚀性的物品。如:化学药品、化学实验用品(高锰酸钾、硫酸等);
第10条 粉末状物品 (不论何种颜色) 、液体(不论使用何种包装)、膏状物(如牙膏)、外包装有危险标志的货品;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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