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制约市区物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化物流发展环境,改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将开展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无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服务、货运配载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和仓储理货服务);未取得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以及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车辆、从业人员证照、证件;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超限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公共场所违法停车、装卸货;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或维修质量检验经营者提供虚假车辆检验报告;非法从事倒卖货源,开具虚假运输发票,逃漏税收;由于天气炎热因素特别查处违法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害道路经营交通安全和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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