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圆满结束。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司长何建中在总结时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此次会议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来的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与会代表围绕高宏峰副部长的主报告和提交会议讨论的《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会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总体思路,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会议深化了认识,明确了任务,交流了经验,坚定了信心。就当前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代表们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在总结归纳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何建中强调了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四个方面的工作。 在加强立法工作方面,要把积极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列上议事日程,加大研究力度,尽快提出具体内涵。要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加强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益,进行国际公约国内化的前瞻性研究;加大重点法律法规项目的推进力度;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 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规范,针对执法主体、执法岗位、执法职责、执法考评,制定规范化标准;二是开展执法大检查;三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文明执法示范活动;四是统一执法形象。 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将在会后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系统化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指导意见;二是明确执法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正规化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三是一定要把好进人关,做到“凡进必考”;四是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运行工作,在2010年前完成IC卡换证工作,在2011年前完成信息系统的全部建设、调试和验收工作。 在推进执法模式改革方面,一是要从理念上提高认识,以会议提出的“统一管理、综合执法”为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两个相对集中”,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要求,积极探索,目前重点实施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执法模式改革,解决多头上路执法的问题;二是大力推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经验;三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执法模式改革;四是办好政务大厅,拓宽网上审批渠道,更好地方便管理相对人。 就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何建中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抓好传达,要将会议精神层层传达到基层单位,把思想统一到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二是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加强领导,把握重点,完善机制。要建立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负责、班子成员支持、法制部门牵头、业务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横向互动、上下联动、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三是抓出成效,各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抓出特色来;四是抓好信息反馈,各地法制工作机构要积极配合部的工作,及时向部通报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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